康師傅:每1單位TDR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5451576元,須扣除相關費用

TDR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910322)康師傅-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

符合條款-第五條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04/06/22

發生事由:

(一)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以西元2014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每原股配發美金 0.0357元,折合港幣0.2768元,依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港幣兌換新台幣匯率NT$3.939換算,每原股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1.0903152元,茲每1單位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表彰該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1單位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5451576元。

(二)每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之現金股利須扣除香港CCASS及國外銀行股利撥轉費用、1%存託費用及匯款或支票郵寄費用。(註:依存託契約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存託機構或其代理人得依存託契約或相關法令,在進行分派前扣除相關之費用、稅款、手續費及其他支出;存託機構就本次發放現金股利,依存託契約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每一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以新台幣依分派金額之1%計收費用)。

(三)茲訂定民國104年7月9日為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之付款日,委由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86-3117)代為發放(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採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