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淩精工:澄清聯合財經網、聯合晚報有關本公司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02.公司名稱:正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財經網、聯合晚報6.報導內容:(1)正淩總經理陳言成表示,美國政府對中興的美國供應商採取禁制措施,......已開始下單給正淩,預防事件再次上演。(2)陳言成表示,正淩第2季可望有二位數成長,彌補第1季營收下滑的部分,使得上半年跟去年同期比呈現成長。7.發生緣由:聯合財經網、聯合晚報報載本公司相關資訊8.因應措施:(1))基於商業慣例,針對媒體報導之任何有關單一客戶、產品、技術或市場等涉及商業機密之訊息,本公司秉持一貫立場,不予置評。(2)本公司總經理接受新聞媒體電話採訪時,僅介紹本公司產品市場,未提供本公司未來營收概況,此篇報導涉及營收內容係屬媒體善意推估,有關本公司營收以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