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朵分子冰淇淋漏開發票 海景求償466萬違約金

「雲朵分子冰淇淋」向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承租櫃位販賣飲食,被南仁湖企業旗下的海景世界公司發現涉嫌漏開發票,要求終止合約及營業且清空櫃位,但「雲朵」不從;海景公司向雲朵求償懲罰性違約金四百六十六萬餘元,屏東地院判海景公司勝訴,該案雲朵仍可上訴。

「雲朵分子冰淇淋」向海生館營運廠商海景公司承租遊客中心內櫃位販賣飲食,卻被海景公司發現在二○一九年二月八日漏開三筆發票,海景以違約為由,於同年三月五日終止合約及營業,並要求雲朵於十五天前清空櫃位;「雲朵」不服,向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二審敗訴確定後,海景公司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海景公司主張,該公司要求「雲朵」於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前將櫃位清空返還,雲朵卻未主動清空,直到二○二○年七月七日才同意該公司代為清空處理。

海景公司依照合約可求償懲罰性違約金,每天以一萬元計算,從二○一九年三月十六日起至二○二○年七月七日止,雲朵共佔據櫃位四百八十天,加上漏開發票總金額一千一百八十五元的一百倍罰款,經扣除營收債權金後,雲朵應支付該公司四百六十六萬一千八百零八元。

屏東地院檢視海景公司提供的監錄影像及相關事證後,認定該三張發票,雲朵確有短報金額情形,並已構成違約要件,海景公司求償有理,雲朵應如數支付違約金;海景公司向雲朵求償懲罰性違約金四百六十六萬餘元,屏東地院判海景公司勝訴,該案雲朵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