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等總統關愛眼神?高涌誠:《赦免法》架構空洞待補強

冤獄、司法誤判的機率永遠存在,是否應該以「赦免」的方式完備人權?台灣的《赦免法》還有哪些欠缺之處?昨(28)日,立法院舉辦人權議案國會充電站論壇,永社秘書長、廢死聯盟理事高涌誠席間指出,赦免經常被詬病為皇權殘跡,因此在法治國家更需要完整配套,作為解決冤獄、保障人民生命權的最後一條路。他直言,台灣《憲法》將赦免定為總統權力,但長久以來總統不敢碰、法務部也未提案修法,讓台灣《赦免法》架構空洞、欠缺制衡,最終損害的是對人權的保障,呼籲應盡速完備法案實質內容。

人權律師:修《赦免法》,別讓青天白日勳章變免罪符

現在立法院雖處於休會期,但對於人權法案如《赦免法》、冤獄平反的討論仍方興未艾。昨日,立法院舉辦人權議案國會充電站論壇,從人權角度切入《赦免法》。高涌誠分析,許多民主體制的先進國家依舊保有赦免,原意是在司法救濟失靈時,依舊能在國家元首的高度上,召開委員會審慎評估「是否給生命權一個機會」,但《赦免法》從1991年修正以來,就不曾與時俱進、補充內容,長久以來總統不敢碰、法務部也未提案修法,立法委員的提案版本也一直被退回程序委員會,無法順利付委討論。

社會上對修訂《赦免法》抱持觀望的態度,來自民眾質疑《赦免法》會不會「隨便放出壞人」、「犯罪不會被懲罰」?對此,高涌誠表示,法律界必須對社會釋疑,赦免權是對司法體系不健全、誤判的最終彌補方案,「如果司法體系健全,每一個判決都是不會出錯的神判決,那我們可以不需要赦免,問題在實務上,司法體系、判決都不是完美的」。

高涌誠進一步說明,修訂《赦免法》的另一個重要考量,就是不能讓赦免成為對總統的空白授權。例如名將黃百韜戰功彪炳,曾獲頒青天白日勳章,在黃百韜捐軀後,遺孀及獨子黃效先赴台,而黃效先因殺人罪被判死刑,有力人士特請時任總統的蔣介石免其死罪,後來蔣介石頒布命令,將黃效先的死刑減為無期徒刑,讓青天白日勳章是「免死金牌」一說不脛而走。

「有青天白日勳章免死,沒有的就等死,這是什麼道理?台灣是法治國家,若給任何人有恣意判決的權力,就是違法的」。高涌誠指出,現況變成死刑犯向總統申請特赦,法務部在行刑前去電總統府第一局,得到「總統對此沒有回應」後,法務部就解讀是不予赦免,讓赦免變得曖昧不明,「總統為什麼不明確說『不赦免』?讓赦免案變成乒乓球一樣,被各部會踢來踢去」。

減刑條例須從刑務改革開始

而赦免案究竟有那些型態?廣義的赦免包含大赦、特赦、減刑、復權,赦免的程度也有區別,分為有罪而免刑、刑度降低、罪刑全免三種。台灣十五年來實施過二次減刑條例,主要是針對煙毒犯減刑,侵害生命權的犯罪如殺人、強制性交等,都不在減刑的範圍中。至於為什麼對煙毒犯減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苗博雅接受《沃草》專訪時指出,現在台灣所有監所收容超過6萬人,有的超收率甚至高達60%,「純粹就是監所爆滿,一定要放人出來」。

苗博雅指出,台灣刑法將吸毒者送進監獄,而不是比照國外送去醫院或勒戒所,造成了四大獄政問題:監獄戒護壓力提高、教化矯正資源變少、吸毒者未戒癮,還讓吸毒者變成社會的更邊緣人。回顧2007年,台灣大學植物病理及微生物學系副教授謝煥儒遭減刑出獄的煙毒犯打死,引發社會騷動,苗博雅說,「前端的刑事政策是有問題的,減刑變成後端不得不為的作法,但《赦免法》的核心精神,不該是去填補問題政策的漏洞」。

「在獄政問題沒有解決的狀況下,我反對減刑條例」,高涌誠表示,台灣從總統到法務部、立法院,都應該思考如何去填補《赦免法》的實質內容,讓「皇恩浩蕩」的赦免,變成法治國家行政權、司法權的正常制衡手段,完備人權保障的最後一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