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特企】ARTC在做什麼?(上)

時間回到一九八○年代,當時台灣經濟達到戰後的高點,百業市況繁華,人稱此時叫做「台灣錢淹腳目」,口袋有錢的時候自然就是朝著「五子登科」的方向邁進,說的是:銀子、妻子、孩子、房子,還有代步和身分地位的表徵的車子。不過最後一項台灣的市場,自美援時期之後就已經相當活絡,國內產製的自製汽車工廠,早已不勝枚舉;諸如:大家最為熟悉的裕隆汽車,還有台朔汽車、大慶汽車、三富汽車、羽田機械、國產汽車、太子汽車、慶眾汽車、華同汽車、南陽實業、和泰汽車、福特六和,還有進口車商如中華賓士、汎德永業等,但是當中最為有趣的現象是:有售後的監理制度,卻沒有售前審驗檢測的制度。

講白了就是汽車生產之後,如果想要上市販賣的話,汽車業者不論國內或是國外廠商,只要函送交通部路政司,經由路政司核發車輛的「道安核准函」之後,新車就能上市販售,接軌至監理機關進行售後的文件登記、驗車,領取行照牌照,這樣就能合法上路,接著按照當時的監理法規,小客車持有人三年換行照、五年起每年驗車一次、十年起每半年驗車一次,那麼國外行之有年的售前審驗制度,政府機關難道無感或是沒有法規落後的焦慮感嗎?當然有!

1985年行政院通過「汽車工業發展專案」,由經濟部成立專案辦公室,並與交通部、環保署、業者代表的共同努力之下,經過五年的努力,1990年終於成立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utomotive Research and Testing Center),也就是大家口中的ARTC,經過購地、添購設備等等,在2000年落腳在彰化臨海的彰濱工業區,於是台灣終於有了自己的車輛售前審驗檢測機關,這是台灣售前審驗檢測制度的1.0時期,而法源就來自於交通部的行政命令:《車輛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

由於ARTC是財團法人的性質,因此其審驗檢測的權利,都是由國家的相關單位授權,例如安全項目由交通部授權、噪音和排放標準則由環保署授權、引擎能源效率驗證,則由經濟部能源局授權。ARTC這個半官方的法人組織,怎麼會有這麼大量的審驗檢測能量?要歸功於當時的政府當局,有想要認真執行售前審驗制度,因此ARTC雖然只是財團法人,但是擁有12個實驗群、129公頃的佔地面積,因此從成立到2009年時,已經具有相當規模的審驗檢測的能力,最基礎的如:震動耐用、燈光、砂塵、鹽霧、溫溼度、ABS(防鎖死剎車系統)、ESC(循跡防滑系統)、行進噪音、排汙測試等等,其能力不僅和國際同步,甚至審驗檢測的標準,都能以國際接軌。

因為有ARTC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之後,最為重要而且也關乎人命安全的工作,應當屬於車輛的碰撞測試,大家通常看到的實車碰撞測試,雖然都是真正的實質撞擊測試,但是ARTC也協助車廠在開發階段,透過運用電腦輔助工程分析技術(CAE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可以在正式生產之前,就透過電腦模擬的方式進行虛擬測試,大幅優化設計和降低設計成本,因此ARTC可以說是業者的推手、政府的守門員,同時身兼審驗和檢測的兩個身分,因此球員兼裁判的聲音,也在ARTC的周遭,開始受到蔓延開來,使得2007年政府開始思考ARTC的定位,從法規的設計和單位,開始改變ARTC的角色。

圖片來源:ARTC官網 ( https://www.artc.org.tw/ )

延伸閱讀:【汽車特企】ARTC在做什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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