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施鐵腕稽查車輛改管 維護安寧與行車安全

南市警局去年結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於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聯合稽查車輛改裝頭燈或尾燈、高音量喇叭等改換裝車輛。(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去年結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於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聯合稽查車輛改裝頭燈或尾燈、高音量喇叭等改換裝車輛。(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去年結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於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聯合稽查車輛改裝頭燈或尾燈、高音量喇叭等改換裝車輛。(記者李嘉祥攝)

部分車主為追求速度、視覺酷炫及爆震音浪改裝車輛動力或燈號及排氣管,不僅影響交通安全、排氣管產生的噪音汙染,在深夜時影響市民休息。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去年結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利用夜間及假日期間於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對車輛改裝頭燈型或方向燈或尾燈燈色、裝設高音量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拆除後視鏡及排氣管等實施車輛路邊安全攔檢聯合稽查,共稽查66場次,攔查取締車輛改裝設備車體電系改裝357件、排氣管拆除消音器850件,改或換裝排氣管路邊攔查檢測446件、噪音不合格174件,勤務中攔查車輛改換裝排氣管產生噪音通報由環保署召回檢驗1971件。

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車輛擅自改裝頭燈HID或LED光型因未經監理機關檢驗,燈光照面及亮度易影響對向行車安全,變更方向燈燈色或間距會讓其他用路人無法判別行車態樣,警方於夜間時段鎖定違規改裝車燈及排氣管噪音擾人車輛主動攔查檢驗,違規改裝車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改換裝排氣管部分則由環保機關依噪音管制規定進行現場噪音檢測,測量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警方除持續結合路檢專案勤務,針對改裝車輛、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路檢攔查,也商請環保機關利用新購置「噪音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於南市車輛噪音好發路段,全天候不間斷監測蒐證過濾篩選可疑車輛,或由警局勤務人員於執行交通稽查時攔查車輛改、換裝排氣管疑似製造噪音,無儀器設備認定排氣管噪音檢測認定時;以照相或錄影方式蒐證後,通報環保署噪音車輛檢舉網辦理召回檢驗。

交通通警察大隊也呼籲車主,不當改裝不僅有交通安全問題,也會產生噪音污染,尤其深夜車行量較少時,巨大噪音更影響其他市民休息權益,希望駕駛享受風馳電掣之際也能有同理心,不超速、不違規、不擾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