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宗法院判拆社區車位充電樁慘案?法官:特斯拉有超充可以充電,禁裝不影響車主權益

今日《蘋果日報》報導了一宗可能是台灣首例法院判拆社區車位充電樁的慘案,主角是特斯拉車主,在未經管委會與區權會同意下,先行安裝了壁掛式充電座,管委會不同意而要求拆除,雙方因而鬧上法院,但最後新竹地院一審判車主必須拆除自己安裝的充電樁。

【車主主張】

  1. 政府已推動電動車節能減碳,這是趨勢,社區若無充電樁,未來房價可能受影響

  2.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已明定相關條例,車位應預留電動車充電設備安裝空間

  3. 由專業廠商施工安裝,用電安全無虞,充電樁也使用自家電力、不是公電

【社區主張】

  1. 社區沒有安裝充電樁先例,可能引發電線起火,世界各地都有特斯拉充電樁起火發生

  2. 社區屋齡十多年,若後續裝了更多充電樁,管委會需考量電壓是否能負荷

  3. 社區需要時間徵詢所有住戶意見

  4. 車主是有請廠商說明,但隔天就通知會進行施工,未經管委會同意

  5. 設置充電樁涉及公共空間,須經過區權會同意,該名車主不出席,區權會也決議不同意安裝

【法院認定】

  1. 購買電動車不代表就可以任意設置充電樁

  2. 特斯拉已有設置充電站,車主在自設充電樁之前,也是有地方可以充

  3. 基於第二點,社區禁止安裝充電樁,沒有妨礙或影響車主充電權益

  4. 自設充電樁已違反該社區規約,管委會得要求於一個月恢復原狀

  5. 一審判決車主必須拆除充電樁和管線並全部恢復原狀,但可以上訴。

這劇情其實很熟悉,但如果有和社區爭取過車位安裝充電樁的朋友都一定明瞭,裝設充電樁其實已經沒有法令上的限制 (也沒有保障就是了),最終真的都是落在「人」身上;既然是人決,那就會變得非常複雜,當管委會認定不安全或者沒興趣,即使提案多認真說明或有多專業的廠商前來背書,最後也逃不了這種悲催的下場。

這裡無法鼓勵大家硬上安裝,但在自己的車位安裝安全的充電設備也是自身權益,先不假定管委會立場,我們做好萬全準備,好好地去提案說明仍是成功的第一步,我也推薦車友阿寶分享的一系列成功案例,絕對會對打算在社區大樓安裝充電樁的朋友有直接幫助:《特斯拉安裝社區大樓充電座教戰守則》

最後也要說幾句,特斯拉「沒有」在全球各地都傳出充電設備起火的事情,實在不知道這依據是哪裡來的?若充電樁不安全,各大國際五星酒店和商場會積極增設充電樁來當作自家服務的賣點嗎?特斯拉已經證明起火事故比燃油車更少好幾倍,這才是有憑有據的事實,法院該不會真的有把這種錯誤陳述納入考量吧?最後那一句「有超充可以充電,所以車位禁裝充電樁不影響車主權益」更離奇,這又是什麼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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