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局盼採用 ETC 科技執法,專抓嚴重超速違規!

先前曾傳出國道警察打算利用 ETC 門架抓超速違規,不過高公局和遠通電收公司均澄清此消息。但近日 2 名國道警察因攔查違規大貨車,遭追撞殉職,利用 ETC 門架科技執法的政策又被拿出來討論,希望藉此取締惡性嚴重超速違規。

<strong>近日 2 名國道警察因攔查違規大貨車,遭追撞殉職,利用 ETC 門架科技執法的政策又被拿出來討論。(記者楊金城攝)</strong>
近日 2 名國道警察因攔查違規大貨車,遭追撞殉職,利用 ETC 門架科技執法的政策又被拿出來討論。(記者楊金城攝)

目前國道警察在科技執法部分,主要為交流道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取締匝道插隊、跨越槽化線、雙白線等違規;但針對超速、烏龜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繫安全帶、行駛路肩等,仍需透過警員用攝錄裝備蒐證才能開單,增加警員執勤時的危險性。

<strong>國道警察希望藉由遍布高速公路的 ETC 系統幫助,透過「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來取締超速車輛。</strong>
國道警察希望藉由遍布高速公路的 ETC 系統幫助,透過「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來取締超速車輛。

因此國道警察希望藉由遍布高速公路的 ETC 系統幫助,透過「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來取締超速車輛,也就是在各個 ETC 門架之間換算出車輛的平均車速,像是限速 110km/h 的路段,在 30 分鐘內最多能行駛 55 公里,若有車輛在高於這個數值,就代表超速。

不過國道警察局也強調,就算真的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主要是針對嚴重超速違規的車輛進行取締,而不會採用 ETC 系統來探查未繫安全帶與輕微超速等違規,希望以此來減少國道上的重大交通傷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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