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停止發行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 500,000 股,惟尚未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發行申請,亦未實際發行股份。(2)現經綜合評估 104 年度營運績效及該發行辦法所訂之既得條件,未達發行標準,故擬停止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6.因應措施:經本公司105年3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此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此案尚未實際發行股份,故停止發行一事對本公司股本、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