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茶飲廠商違約 林依晨獲賠千萬

代言茶飲廠商違約 林依晨獲賠千萬

藝人林依晨人氣高,代言廣告滿滿,2012年曾以250萬,接下飲料店的台灣區代言人,合約明定,廣告只能在台灣播出,但廠商卻違約,擅自在新加坡、美國、中國等地播出,經紀公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5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廠商違約,判賠1000萬元,但還可上訴。

主持人:「代言人,林依晨。」

一身白色削肩洋裝,藝人林依晨,替保養品牌連續代言好幾屆,堪稱零負評的她,其他代言同樣接不完,但2012接下250萬的飲料代言,卻出問題。

在廣告畫面裡,林依晨帶著珍珠奶茶,一下到馬來西亞、一下新加坡,畫面又跳到杜拜,環遊世界。

廣告旁白林依晨:「用一杯好茶,讓台灣在全世界亮起來。」

就如同廣告台詞,廠商讓林依晨的代言,在全世界亮起來,新加坡、美國各海外都能看到林依晨身影,但當初其實說好,廣告只能在台灣使用,因此經紀公司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廠商違約,判賠500萬元違約金、500萬元懲罰性賠償,共1000萬元。

藝人林依晨:「走到這樣子可能是一些,比較底線一些原則性的問題,可能就是被碰觸到了,可能也就靜待下一步法院的調查。」

好脾氣藝人林依晨無奈廠商碰觸底線,才會走到這一步,如果違約廠商再上訴,經紀公司說一樣會奉陪到底,捍衛權益。(民視新聞王暐婷、郭文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