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退租免爭議觀傳局籲注意合約條款

近期因應國際節目及頻道調整,民眾對於有線電視的訂閱及合約要特別注意!台北市觀光傳播局昨(十六)日提醒,部分民眾訂購有線電視,常會簽訂包含網路等其他服務優惠專案,倘若提前解約可能產生額外費用,民眾簽約時應睜大眼睛,除了確認合約期間及附加條款,也要確認相關退租條件及附帶條款,這樣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北市觀傳局說明,若是單純收看有線電視的合約,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解約不得收取違約金,只要核對申裝人基本資料無誤,訂戶可隨時以電話或臨櫃等方式解約,收視費用計算到當日為止,如有預繳費用則應按比例退還;至於機上盒等設備,可由訂戶與業者另行約定退還時間及方式,業者也不得因訂戶未歸還設備,就持續計算收視費用。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隨著通訊科技發達與閱聽習慣改變,民眾可能不只收看有線電視,也連帶與業者簽訂包含網路或OTT影音串流平台等服務的合約,觀傳局提醒,綑綁式優惠專案有一定合約期間及附加條款,比如提前退租,可能必須以原價補繳有線電視收視費用,而且必須支付「違約金」,民眾簽約時務必考量清楚適合的優惠方案,若要提前退租,也要評估可能額外費用,以便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