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污染水源 檢察官坐鎮限期清運完成

發生在前年底的新竹市海水川溪污染事件,禍首鑫磊水泥製品公司負責人,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負責人也被新竹地院判刑六個月,併科罰金九十萬元。檢察官許大偉與新竹市環保局,也監督業者開始清除污泥,並要求業者在本月十七日之前清除完成。

新竹市環保局是前年十二月中旬接獲民眾檢舉,香山區海水川溪溪水被染紅,發出惡臭,溪中魚群大量翻肚死亡,追查後發現是上游的鑫磊水泥製品公司的桶槽破損,外洩的液體造成溪水污染,環保局第一時間採樣送驗,啟動檢警環聯合調查行動,監督污染業者完成清除水體死魚及污染物,共計打撈八十公斤死魚,抽除四十公噸受污染水體,清出四千立方公尺受污染水體底泥,污泥暫存於鑫磊公司內。全案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許大偉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鑫磊公司負責人,新竹地院也依法判處負責人六個月徒刑,併科罰金九十萬元。

承辦案件檢察官許大偉與環保局長江盛任,也前往鑫磊公司會勘,並要求業者在本月十七日之前,將所有存放廠內的污泥全數清除完成。環保局也將派人監督清運過程,不得再造成污染週圍環境的情形,場內也架設臨時監視器,透過即時畫面掌握清理進度,希望儘快恢復環境原有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