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飛魚季登場 即起禁動力船隻靠近蘭嶼捕飛魚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5日電)蘭嶼飛魚季登場,即日起動力船隻禁止靠近蘭嶼海域捕捉飛魚,海巡署東部分署啟動巡弋任務至6月11日。

海巡署東部分署今天在蘭嶼宣示啟動「蘭嶼地區海洋資源維護專案」,時間從2月15日至6月11日。

東部分署表示,每年2至7月,是蘭嶼地區飛魚洄游季節,同時也是飛魚季的開始,依據台東縣政府公告「除無動力漁船筏外,禁止於蘭嶼沿岸3浬海域內採捕飛魚,另禁止10噸以上漁船於6浬海域內採捕飛魚」,經蘭嶼各村落意見,專案從2月15日登場。

東部分署表示,專案期間將由第十巡防區指揮部整合第一三岸巡隊及第十五海巡隊等任務單位,規劃派遣100噸巡防艇執行蘭嶼周邊海域巡弋任務,配合岸際巡邏勤務及安檢作為,加強蘭嶼岸際與周邊6浬海域執法,提升巡護能量。(編輯:陳仁華)11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