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花生 黃麴毒素超標72倍

澎湖正一食品廠保存的花生,食藥署檢出黃麴毒素1103.5ppb,超過標準72倍,3月20日澎湖縣衛生局已完成回收銷毀0.68公斤;食藥署呼籲,民眾購買花生必須選擇信用良好廠商,確認商品保存條件,若發現發霉、變色、或超過有效期限,最好丟棄不要食用,以免身體受到傷害。 食藥署與全國地方衛生局合作,執行「事實品真菌毒素含量監測計畫」,3月共抽檢7類61件樣本,其中57件符合規定,4件檢出黃麴毒素不符規定,分別來自於澎湖正一食品廠與長春餅舖、彰化大盤百貨公司、以及越南進口花生,不合格廠商都已勒令限期改善倉儲與製作環境,違規商品全面回收銷毀。 越南是主要花生出口國,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越南花生出口量大,但該國氣溫高也比較潮濕,花生較有黃麴毒素超量風險,因此食藥署採逐批檢驗方式,將不合格花生擋在海關外,以免危害民眾健康;大量誤食黃麴毒素對於肝臟會有傷害,妥善保存花生才能降低傷害。 另外,食藥署公布102年度檢測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結果,共抽驗弄產品2340件,不合格數達260件,合格率達88.9%;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長蘇秀琴表示,蔬菜中豆菜類不合格率最高約佔34.8%,其次是果菜類約佔16.1%,水果中以核果類不合率最高約佔21.1,其次是柑桔類約佔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