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抹醬?!你吃的是真材實料嗎 未來看名字就知道
衛福部食藥署昨天(10日)預告,將訂定奶油、鮮奶油及人造奶油的品名標示規範,乳脂肪量須達到80%以上,才能標示為「奶油」。前年7月,食藥署就大動作幫米粉「正名」,之後也將陸續幫多項食品正名,醬油、巧克力等可能都有不同的名稱。
目前已明定品名標示管理的食品有米粉、果汁等。米粉產品含米量未達50%只能標示「炊粉」;含米量超過50%者,可標示為「調和米粉」;含米量須達100%才能稱「純米粉」或「米粉」。
果汁或蔬菜汁飲品若內容物為人工調味,完全沒有蔬果原汁,必須在外包裝明顯標示「無果汁」等字樣,且品名只能稱為「╳╳口味」、「╳╳風味」飲品。而含有原汁10%以上,外包裝必須標示原汁含量;原汁低於10%則也須標示實際果汁含量或果汁含量不到10%等字樣。
至於未來預計「正名」的食品,還有以下項目:
奶油(預定106年1月1日實施)
原料來自乳品且乳脂肪須達到80%以上才能叫奶油;乳脂肪含量10%以上未達80%者,則稱為鮮奶油、乳脂、食用乳油。其他植物油或食用油脂製成的人造奶油,且油脂含量達80%以上,品名則標示為「人造奶油」;而油脂含量達10%至35%之間的相關產品,如早餐店經常使用的奶油醬,未來一律只能叫做「脂肪抹醬」。
巧克力(預定106年1月1日實施)
塊狀、不含內餡的巧克力,可可脂含量至少要超過18%,其餘不含可可脂或含量低於規定標準之下所製成的巧克力,產品名稱只能叫做可可糖、可可風味糖、巧克力風味糖。根據聯合報報導,目前市售巧克力,可可脂含量不足者占半數。
醬油(實施時間未定)
以大豆、黃豆天然釀造發酵才可稱「醬油」,依製程可標純釀造或釀造醬油。若用酸、酵母水解後釀造發酵為「速成醬油」;未發酵則稱「胺基酸液」;若釀造醬油、速成醬油、胺基酸液添加其他發酵醬油稱作「調合醬油」。因為「胺基酸液」名稱爭議較大,目前尚未有定論。
食醋(實施時間未定)
以水果或榖物發酵後而成可稱為醋;若是醋產品添加糖或果汁等則稱「調味醋」,而未經天然發酵,以食用級冰醋酸、酸味劑等人工製成的醋,將須改名「合成醋」。
對於食藥署的正名行動有人樂觀其成,也有業者憂心忡忡,做為消費者的你會因為食品名稱而改變消費習慣嗎?留言分享一下你的想法吧!
整理報導:陳貞雅
核稿編輯:陳宥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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