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年菜不滿意 7天內可退費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各大超商年菜預購活動陸續開跑,行政院消保處指出,依據衛福部「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含網購在內,業者應充分告知消費者「收到年菜後享有7天內特殊解約權」,就算已經開封包裝,消費者若能提出合理事由,就能退費。

外帶年菜在家享用已成趨勢,消保處表示,有的年菜標示星級大廚的名號宣傳,但掌廚者可能並非大廚本人,業者有必要說明年菜是由名廚、名店操刀或代工製作等相關資訊。

業者販售的年菜資訊中,可看到「圖片僅供參考」或只有年菜品名,消費者購買此類年菜時,往往發生實際內容物與圖片不符的爭議,根據消費規定,業者應記載「品名、內容物名稱及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等,當內容物為2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必要時應記載食品的尺寸大小,若廣告內容誇大不實,違者可處以6萬至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