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夫婦賣過期火鍋底料 不法獲利154萬

高雄黃姓夫婦經營興中華、興聯發貿易公司,專門販售火鍋湯底的中藥、加工香料等,但夫婦竟聯手旗下員工將過期2至4年的火鍋底料、花椒油等6項產品重新印製有效期限,再賣給數十間不知情火鍋店及燒烤店,不法獲利154萬餘元;檢警查獲後夫婦坦承犯行,並配合銷毀逾期品,檢方依食安法等罪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繳320萬元處分金。

檢方指出,48歲黃姓男子與40歲林姓妻子開設的2間貿易公司均位於高雄三民區,公司主要以販售食品、中藥、香料加工品為業,並分別以2萬6000元至2萬9000元薪資聘請許男、李男擔任公司行政助理,負責繕打進出貨單及印製新標籤日期工作。

疑似公司的庫存太多,無法如期銷售完畢,黃姓夫婦竟於2017年至2021年間指示許男、李男將過期的金棗八仙果、純菜油火鍋底料、十三香、花椒油、來一坨火鍋底料、紅薯粉絲等6項食品,重新更改包裝並竄改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並陸續販售給數十間不知情的火鍋店、燒烤店等下游業者。

檢警獲報後,會同食藥署及衛生局等單位到黃男及林女開設的公司搜索,當場查扣共2萬3575公斤的過期原料,初估4年下來,夫婦二人透過販賣過期商品共不法獲利154萬餘元,檢警立即依法將黃男、林女、許男及李男逮捕歸案。

偵訊時,黃男、林女等4人均坦承犯行,並配合衛生單位將已出售的過期食品原料回收,連同庫存過期商品一同銷毀,檢方考量4人犯後態度良好,且除黃男有酒駕前科,其餘3人均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觸法,因此依食安法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但黃男、林女等4人須向公庫支付5萬至200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