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半導體董事會通過與母公司聯發科簡易合併、基準日108/1/1,向債權人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54)聯發科-代子公司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4/27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100%持有本公司之母公司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合併後以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被合併公司,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仍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企業併購法第24條規定,自合併基準日(定為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權利義務應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郵寄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6號4樓之1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務處收。逾期不為聲明者,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