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稽查 2件標示違規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最近五個月積極稽查網購食品,查核十家業者,查出兩家業者的包裝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其中楊媽媽果子工坊罰款三萬元,「膳食家」的違規情節較輕微,限期改正後複查合格。
衛生局自去年十月起針對全市網購食品製造業者的作業衛生、產品標示等項目加強稽查,十二月發現「膳食家」(麒宏食品公司)產品的營養標示份數、鈉含量非整數,今年三月複查,業者已回收,改正完畢。
楊媽媽果子工坊未標示過敏原警語,屬於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三萬元,業者也改正完畢。
衛生局長林聖哲呼籲,產品的營養標示格式,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若產品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或蛋等成分,應標示過敏原警語。
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違規業者,若屆期不改正,處六萬元以上、兩億元以下罰鍰;而查獲標示不符規定者,依法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