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TDR 6/17終止上市

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證券代號:911609)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以下簡稱「TDR」),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核議後,該公司TDR自104年6月17日終止上市。該公司TDR終止上市後,其原股仍於新加坡交易所正常交易。

該公司基於集團整體財務及成本效益考量,於104年4月27日經其董事會決議,以其董事長任元林先生個人為收購主體,並由董事長暨其他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承諾以每單位TDR新臺幣14.77元收購其在外流通之TDR。

於104年6月17日該公司TDR最後交易日前,投資人除可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因該公司原股仍於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投資人亦可自行向存託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惟投資人應注意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風險(例如: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

或投資人可選擇於104年6月17日終止上市日後:

一、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規定出售存託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該公司TDR持有人。(欲選擇此方案者,請於104年6月16日前通知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書請詳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之附件)。

二、自終止上市日起50日內(即自104年6月17日至8月5日止),持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向原開設集保帳戶證券商填具收購申請書辦理應賣交存事宜。

該公司在臺存託機構及股務代理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及永豐金證券等相關機構,將會持續配合辦理後續投資人服務事宜,投資人可逕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twse.com.tw/ch/)查詢「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