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市場處強力稽查未合法夜市 促進夜市合法化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南市市場處長陳豪吉帶隊稽查未合法夜市,促進夜市合法化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市場處長陳豪吉帶隊稽查未合法夜市,促進夜市合法化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市場處長陳豪吉帶隊稽查未合法夜市,促進夜市合法化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為加強集合攤販管理,臺南市市場處於近年積極輔導夜市合法,至112年2月,列管48處夜市中已有17處夜市合法,市場處呼籲夜市及集合攤販業者儘速提出申請,未經許可營業者,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將面臨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南市市場處處長陳豪吉4日晚間帶隊至新營中華路夜市進行稽查,呼籲業者儘速依法提出申請,未許可營業者,市場處將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開出1萬元至5萬元罰鍰。另針對花園夜市玩投籃遇「惡意不找錢」一事,市場處4日也會同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前往稽查,夜市管委會說明引發爭議的籃球九宮格攤與射氣球攤老闆皆同一人,上次已處停業處分一個月,遺憾再次發生消費糾紛,會再約談業者,不排除再度停業懲處。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夜市及美食廣受觀光客及當地民眾喜愛,但環境及衛生等層面仍有努力空間,為使夜市及攤販有更好發展、提供消費者更良好的購物環境,市府訂頒「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夜市及集合攤販業者提出許可申請,申請時,檢具之文件須包含營運計畫書、交通維持計畫、環境清潔管理計畫書、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計畫書等,並經市府各相關機關審核通過。

經濟發展局長林榮川說,市場處近年積極輔導夜市取得許可,期許臺南夜市就環境、衛生、消防等方面皆有所改善,為促進夜市合法化,市即日起強力稽查未合法夜市。

陳豪吉也請花園夜市管委會妥善處置並善盡管理之責。為維護消費品質及消費者權益,陳豪吉也再次聲明,嚴禁攤商在夜市從事資訊不透明、違反誠信原則及詐騙商業行為,並提醒消費者購物找錢切記「銀貨兩訖」,當面點清,如有糾紛,涉及到債務不履行問題,可當場請夜市管委員協助介入處理,或保全證據請消保官或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