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眷改條例處分 林口干城二村國有地無不當

【記者邵祥輝/新北報導】國防部針對林口干城二村國有土地案相關爭議,今(8)日表示,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國防部運用眷改土地處分所得,執行老舊眷村改建,均以依法行政為基本原則。

國防部說明,該案於105年11月30日報奉行政院同意辦理標售,經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5次公開標售均流標;至111年4月12日由國產署辦理第6次公開標售,始以新臺幣9億2,680萬元整標脫。

國防部指出,相關業管人員於非正式場合之個人談話遭側錄,內容未臻周延,不代表國防部立場。